➤我有两个孩子,大的前年通过积分制入学已经入读了,小的今年也到了读书的阶段。申请指南中“申请对象”备注中“在2023年前已通过天河区积分制入学政策并获得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的随迁子女,不能再次申请同一学段学位”,是不是指像我这种情况,不能参加今年的积分制入学?
备注内容是指同一个孩子在以前曾通过积分制入学政策获得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不得再次重复申请同一学段学位,这是为了防止恶意刷分情况的出现。所以今年您可以为您小的孩子申请积分制入学。
➤我在广州市天河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已有登记住址,为什么不能作为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这一项申请条件的材料认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租住”和“拥有自有合法产权房”两种情况,对应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产证,不能以《广东省居住证》作为认定材料。
➤我的小孩在老家上小学3年级,是否可以参加这次积分制入学申请?
天河区积分制入学是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的,也就是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的,您的情况并不符合。
➤我从2012年就办理了广州市的《广东省居住证》,不过2015年和2020年忘记续期,结果居住证时长没有预想的多。
以下为我市各阶段居住证时长计算依据:
依照您所提供的《广东省居住证》情况,有效信息在2015年“断开”超过30天,不能连续计算,之前的时长清零;2020年断开的,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则可连续计算(累计计算)。
➤我2010年3月初来的广州,在天河区创业,是个体经营者,开粮铺的同时也有自己交社保,那么“天河区积分指标”中的“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在天河区创业”,为啥不能同时加这两项的分?
根据《实施办法》“若同时有在天河依法缴纳社保与创业的情况,重叠的月份不累计”。所以您在“区积分制入学系统”中于“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在天河区创业”的模块中选择其中之一,如实上传相应符合要求的材料即可。
➤我2016年开始至2018在天河区某企业打工,用人单位在那段期间有给我买社保,2019年之后自己出来创业,开了家小公司,就没买社保。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在“天河区积分指标”中分别加上在天河的“合法稳定就业(社保)”和“创业”吗?
您如实在“区积分制入学系统”的“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和“在天河区创业”项目中分时间段填报,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要求审核。
➤请问在天河区内合法稳定就业是以参加社会保险为准,那社保有五险,请问是以哪个险种为准?
这将按照于您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的社保中时间最长的险种来计算。
➤这次积分制入学,可以选择哪些学校,每个学校的学位有多少?
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的学位指引和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制定,详情请咨询天河区教育局。
➤我已经通过天河区积分制入学渠道获得学位,后面我还要准备些什么?
您好,林女士。获配学位后请您密切关注天河区教育局公布的入学注册信息 ,并按照要求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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